先謝謝大家對我上一篇忍無可忍-想搬家!發生的狀況,給我的意見~
瓜瓜昨天已直接跟10樓反應(我們住9F),10樓告知不是他們,而他們這二天也有注意到此聲
(但對宅婦小A來說,這聲響已有二週了!)
10樓為管委會副主委,他本打算請總幹事再跟樓上反應
但在昨晚間又傳來巨響,讓瓜瓜又受不了,直接找10樓的去找11樓
11樓回覆結果是:不是他們!他們也有聽到!也反應過12樓,12樓也說不是他們!住這麼久了,“習慣就好”!
結果瓜瓜又回來了!瓜瓜一進門的前二分鐘又聽到巨響,他說他和10樓先生在走樓梯時就聽到了!
說到祕密武器…噹郎~就是【耳塞】
很久以前買給還在租屋的瓜瓜,不知幹啥用途去的~
沒想到我竟也用上了!不過耳朵被塞上有點不舒服!
晚上戴上後,睡不著,自言自語問自己:「有沒有聲音啊?」「廢話!自己講話當然聽得到!」
樓上聲響稍聽不到了,不過瓜說太大聲還是有微微聽到!至少不會嚇醒!
但白天的我就可憐了!我總不可能戴它一整天吧!所以我要有很強壯的心臟才行!
這二天有上網看了一些房子,不過因為考量到瓜瓜工作關係,所以還是看附近的
也有考慮換到山上,價位差不多的透天厝
美式透天厝,位在山上,空氣清新,格局也不錯,價位也可接受
當然我也曾幻想過如果有這麼大的房子,我的大廚房夢想就可以實現!
庭園種花草也不是問題~
唯一的顧慮就是,偶只會騎腳踏車,公車只有四線到捷運站,每半小時一班
如果要買菜,可以一週大賣場掃貨!但如果想看醫生、想吃東西…可能就有點給它不方便了!
不過瓜瓜說…挺適合我這個不喜歡出門的“宅婦”
想想我是不常出門,但是也常去看醫生…這樣對我或對以後小孩上下課真的也挺不便的…
再者我還是很喜歡我這個家的…木地板、一點一滴的佈置整理,除了最近的噪音問題和廚房有點小的問題~沒啥可挑剔了!
所以我還是覺得不要搬是最好的了!當我這麼想時…馬上又一聲“踫”了!
目前打算報案看看…報案可上:民眾陳情 線上報案或電話報案皆可!
本署分別於94年10月31日及91年8月22日函請內政部警政署針對民眾陳情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礙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如小孩樓板跑跳、家庭式卡拉ok、彈奏樂器等住家噪音,警察機關應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暨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礙公眾安寧者,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內政部警政署於91年8月29日將相關內容轉請各縣市政府警察局依法妥為查處,本署亦於91年8月20日及91年8月21日函請地方環保機關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六條暨第七條規定,依所轄噪音管制法現況需求,並參考其他縣市之公告內容,公告相關行為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及場所、工程及設施,其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並將此公告納入考核地方環保局噪音施政績效之一,以有效督促地方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考量地方需求,公告場所、工程及設施之噪音管制事項。
另民眾亦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似之行為」訂定規約違反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